5月9日上午,应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邀请,律师黄辉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历次修改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为主题为师生作了精彩的报告。副院长杨哲,张洪根老师、雷金火老师、李青老师等以及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律硕士点负责人李青主持。
报告前,李青老师为大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背景。
在报告会上,黄辉从公司法历次修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公司制度探索、新公司法主要变革以及实务中需要关注的新公司法的具体规则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在现场答疑环节,黄辉律师对同学所提问的合同中公司高管与公司交易的法律行为效力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列举了大量实例供同学们思考理解。
本次报告会丰富了课堂形式和内容,加深了同学们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和历次修改的价值认识,有助于学院师生更为深入的开展相关研究。(撰稿:陈龙 杨楠 周彩霞 审核:李青 杨哲 王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