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最近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全党学习贯彻《党章》,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六个方面要求之一。4月25日下午,党校根据今年的干部培训教育计划,邀请了省教育厅副厅级巡视员郝运福同志来我校就“民主集中制”作专题报告。
郝运福同志运用其长期从事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际工作经验,从民主集中制的意义、科学定义、基本原则、对高校领导体制的要求、问题及对策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报告条理分明,概括精练,既有理论深度,又有高教工作具体典型案例,贴近高校实际,给与会同志以思想启示和工作指导,受到与会的100多名党务工作者、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的欢迎。
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岑豫皖教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