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批准,我校在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聘工作中,实施“以聘代评”制度。2003年度的“以聘代评”工作于2004年2月底启动,日前顺利实施完成。
根据规定程序, 3月18日,校职称“以聘代评”专家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董元篪教授主持,会议应出席委员33人,实际出席委员30人,因公出差等3人。省教育厅人事处罗敬军副处长、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邓世荣副处长到会指导工作。
经各考核推荐小组推荐,提交会议评议的材料有119人,其中拟聘教授16人、副教授21人、高级实验师4人、讲师31人、实验师8人、初定初级职务39人。校专家委员会委员在学习聘任条件、听取应聘人情况介绍之后,进行了评议及材料审查工作,并对拟聘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等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3月26日,校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了职称聘任工作情况。拟聘人员名单,已通过校园网公示,聘任工作已于日前结束。
人事处